Karen Chang2023年2月16日保險告知爭議:糖尿病沒告知,法官竟然說保險公司不能解除契約!?|保險解析度糖尿病沒告知 第 64 條 訂立契約時,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,應據實說明。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,或為不實之說明,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,保險人得解除契約;其危險發生後亦同。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,不在此限。...